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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开放教育

2017-12-18作者:贝尔教育阅读

  信息名称:教育部关于同意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江苏开放教育的函
 
  信息索引:360A03-07-2012-0061-1生成日期:2013-01-07发文机构:教育部
 
  发文字号:教发函[2012]285号信息类别:高等教育
 
  内容概述:《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同意建立江苏开放教育的函》(苏政函[2011]140号)收悉。
 
  教发函[2012]285号
 
  教育部关于同意江苏广播电视大学
 
  更名为江苏开放教育的函
 
  江苏省人民政府:
 
  《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同意建立江苏开放教育的函》(苏政函[2011]140号)收悉。
 
  根据《高等教育法》有关规定和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及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》(国办发[2010]48号)部署,以及专家考察、评议结果,经研究,同意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江苏开放教育,学校代码为51255;同时撤销江苏广播电视大学的建制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
  一、江苏开放教育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,面向成人开展远程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。
 
  二、江苏开放教育由你省领导和管理,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安排解决。
 
  三、江苏开放教育要坚持非学历继续教育和学历继续教育并举。学校应以课程为单位建设学习资源,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,促进学习资源的共建共享。积极推进“学分银行”建设,通过建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学分的累积、转换制度,探索搭建终身学习“立交桥”。
 
  四、江苏开放教育可以设置本科专业,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。首批设置本科专业为4个。
 
  五、江苏开放教育可授予学士学位,其程序是由学校向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获批准通过后,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。
 
  六、学校过渡时期采取“老人老办法、新人新办法”,江苏广播电视大学的在校学生仍按原有关规定管理,江苏开放教育挂牌以后新进入学习的学生,按照新政策执行。
 
  七、批复文件印发后2个月内向我部报送学校章程,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和改革情况进行评估。
 
  江苏省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和体系,加快实现战略转型,推动开放教育办学、管理体制、人才培养模式、教师聘用、考试考核等机制方面的创新和科学发展;要以适应江苏发展需求为重点,加强特色专业建设,形成与其它开放教育不同的专业特色。希望学校解放思想,更新理念,深化改革,科学定位,提高质量,办出特色。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、个性化的学习需要,为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 
  教育部
 
  2012年12月26日
 
  
咨询热线:400-1886-0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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