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力资源管理师这一职业已正式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,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职业。考核合格者,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。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》本职业鉴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(原劳动部)在2003年推出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之一,是建立就业准入制度后人力资源行业的通行证,该证书具有:权威性、实用性、高含金量、高附加值、全国通用、终身有效、网上查验、法律公证有效证件、求职、任职、开业的资格凭证,用人单位招聘、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。
【培训对象】
1、企事业单位、独资、合资、民营企业从事或准备从事相关管理工作的人员;
2、企业工作中的前台、客服、总务、人事、基层和中高层管理人员。
3、期望于增强应聘竞争力,从事人力工作,或在人力岗位上想要提升职场竞争力、提高工作胜度、获得职位升迁的人士。
4、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规划、员工招聘和选拔、绩效考核、薪酬福利管理、激励、培训与开发、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专业人员,社会其他行业有意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职业的人员。
5、各乡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。
6、有意从事人事岗位工作人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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